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办理流程
《就业推荐表》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推荐材料,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重要途径,同时也是毕业生申报北京、上海等地户口的必备材料之一。
一、下载
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毕业生本人到就业信息网“学生服务”—“文档下载”栏下载。本科毕业生请下载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;毕业研究生请下载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》;
二、填写
由毕业生本人认真、如实填写,注意填写时请勿改变表的格式及内容。表内部分栏目填写指南:
[政治面貌]:中共党员、中共预备党员、共青团员、民主党派成员、群众;
[健康状况]:健康或良好;
[培养方式]:非定向、自筹经费;
委培、定向或在职的毕业生,学校不提供就业推荐;
[学制]:为实际的在校学习时间,本科生一般是四年,研究生一般是三年;
[毕业时间]:本科生为××年6月;研究生填实际毕业时间,需与毕业证一致;
[学历]: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;
[学位]:学士、硕士、博士(也可具体填写成如:理学学士、工学学士、管理学博士、经济学硕士、文学硕士等);
[生 源 地]: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;研究生入学前未间断学业,连续攻读的,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,入学前有过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(非集体户口),也可以其工作地为生源所在地。格式为××省××市××县;如不确定的,请以父母户口薄首页地址为准;
[专业]:需与毕业证一致
[计算机水平]: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,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,可填写相当于××水平;
[外语程度]:××语种××级(××分);
三、打印
《就业推荐表》填写时请勿改变表的格式及内容,请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,可办理三份原件。
四、签字、盖章
1.请班主任(或导师)写“班主任意见”(或“导师意见”)并签名;
2.请院系就业工作负责人填写“系组织意见”并签名、盖章;
3.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。
五、使用
应聘工作时可使用《就业推荐表》的复印件,与个人简历一起作为应聘材料。一般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,用人单位有要求时再提供原件;或申报北京、上海等地户口时需提供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