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
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促进依法治校,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和我校制定的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编制了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》,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照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。
一.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我校信息公开平台(网址:http://xxgk.ustc.edu.cn/)查阅信息公开目录。
(二)公开形式
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学校门户网站、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各职能部门网站、年报、年鉴、会议纪要、简报、蓝皮书、学生和教师手册等文件汇编、教代会、学代会、咨询会、听证会等会议、校内外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杂志及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信息。并根据需要设置信息公告栏、电子显示屏、触摸屏等设施,以及其他便于本校师生员工、公众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。
(三)公开时限
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各职能部门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,应该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。
学校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、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,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。
二.依申请公开
本校师生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,应该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,由职能部门作出答复。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。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,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教学、学习、科研、生产、工作等特殊需要提供相关信息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一般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部门
部门名称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
办公地址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218楼108室
联系电话:0551—63606263
传真号码:0551—63631760
邮政编码:230026
电子邮箱:
(二)受理程序
1.申请提出
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开申请表》(附件,以下简称申请表)。申请表可以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下载。提交申请时,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(1)现场申请。
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(2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,下载并填申请表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。
(3)书面申请
申请人可通过信函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信函、传真到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
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。
2.申请处理
收到申请后,我校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。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(3)不属于本校本校职责范围内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,对不予公开的部分,说明理由;
(5)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;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,视为放弃本次申请;
(6)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学校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,告知申请人,不再重复处理。
三、监督与投诉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本校监督部门投诉投诉。
纪检监察机构:0551-63602591
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
邮编:230026